Thursday, April 9, 2020

16 救恩 3/3

16 救恩 3/3



    變成小孩子

【太十八1】「當時,門徒進前來,問耶穌說:『天國裏誰是最大的?』」
【太十八2】「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」:
【太十八3】「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」

什麼是變成小孩子:小孩子食衣住行得要靠父母供養,當我們經過了不斷地重生以後,我們的所言所行,都要靠天父的指引,或是照聖經而做,變成小孩子一樣,可是我們是不是已經是完全呢?讓我們來看看保羅

保羅他活著時一生的心志上都是


【腓三12】「這不是說,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(或作所要我得的)。」
【腓三13】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」:
【腓三14】「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

一直到他要死之前才說

【提後四6】「我現在被澆奠,我離世的時候到了。」
【提後四7】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」
【提後四8】「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;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。」

這就很符合聖經所說的

【來三14】「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,就在基督裏有分了。」

為什麼如此呢?讓我們來看看得救之路

【太七13】「你們要進窄門。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人也多;」
【太七14】「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」

所以我們有可能從小路上轉到寬路上

那就是失去救恩

【來十26】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」
【來十27】「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」

可是有人會説,我常聽到別人說

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

【約十27】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著我。」
【約十28】「我又賜給他們永生;他們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

如果我們斷章取意,只看【約十28】而不看【約十27】,【約十28】,就會產生不正確的結論

所以我們應該有下面的的心志

不斷的行道:

【詩三十四8】「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他是美善,投靠他的人有福了!」
如果一個人,一直在行道,每次都嚐到主恩的滋味,那是很不容易離開小路的,但是倘若離開了小路,上帝也告訴我們有回頭的機會

【結十八21】「“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」

可是這個要求是否太高了,但你只要照著他誡命的要求,盡你的力量去做,神就賜下恩典及憐憫(取至淺談神的大誡命)

【可十二30】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」
【可十二31】「其次,就是說,要愛人如己。”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』」
為什麼在”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”, 用 ”盡” 這個字呢?

因為神的道有這麼多, 我們有限的人是絕對做不完全的. 但是神是有恩典的神, 神説只要盡你的一切- 就像3歲的小孩, 能夠舉起3磅的重量. 然而25歲的成年人, 就能舉起50磅的重量. 就像浪子回頭的浪子,當悔改時雖然穿著一身破舊的衣服,有著像豬一般味道的腥味,但是卻有一顆全然赤子的心,所以被天父欣然接受,所以神是要我們盡我們自己的力量去遵守神的道, 而非達到一定的標準,所以是因人而異. 神不會強求我們去做我們做不到的部分. 但是倘若有人故意偷懶, 或是不盡力的話:

【耶十七10】「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。」

就大家都能成為一個小孩子直到見主面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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